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

再論香港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

(本文在2006年9月1日刊於《香港信報》)

儘管香港的經濟情況自2004年中通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引進「自由行」以來開始稍有起色,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05年12月28日接見到北京述職的特首曾蔭權時還是特別指出,香港目前的經濟情況仍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矛盾問題尚未獲得根本解決。根據特首曾蔭權的轉述,溫總所說的「深層次的矛盾」是指本港的經濟轉型尚未完成,特別是香港仍然存在的「高地價」、「高地租」及「高工資」的「三高問題」。由於地租及工資是產品及服務總體生產成本的主要構成部份,所以高地價、高地租及高工資的「三高問題」,總的來說,就是一個高昂的「生產成本問題」。

不單止中央領導人指出了香港經濟發展所面對的根本問題,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也不得不承認,面對著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發展的激烈競爭,特別是就第三產業即服務行業而言,香港有被周邊地區經濟替代的可能性。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在2006年3月20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時指出,「香港能與內地優勢互補,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兩地的產業結構不同,而香港在第三產業,特別是金融、貿易、物流及工商業支援服務等較具優勢。

生產成本遠高於內地
許仕仁又指出,但隨著內地經濟逐漸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要加快發展服務業如現代物流業、金融、資訊、商務等…,面對珠三角城市這些基礎建設的發展,它們又在位置上較接近貨流的源頭,我們必須正視香港被邊緣化的問題。這是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的產業結構轉型以來,首次有政府的高級官員明確指出,香港的經濟地位確實受到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發展競爭的影響;這是一種「替代」而不是「互補」的負面效應。

筆者於2002年8月在《香港信報》發表了題為「香港經濟發展困局的核心問題」的文章中指出,香港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本質上就是一個「生產成本問題」。香港之所以要面對經濟轉型的問題,主要是由於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本港的第二產業即製造業被中國大陸華南地區的成本優勢所吸引而大量北移,在缺乏發展技術創新的產業基礎的形勢下,香港不得不直接向第三產業即金融及服務業的產業結構方向過渡。

然而,香港的周邊地區經濟即珠三角及長三角地區卻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內相繼發展相同的產業,並且不可避免地對香港的相關產業產生替代或近似替代的效應。因此,不論香港著意發展那一項產業,只要存在著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特別是珠三角及長三角地區同類產業的發展,香港都要面對來自該等地區同類產業「成本優勢」即較低的地租和工資水準的激烈競爭。如果香港未能在短至中期制訂及執行解決高昂生產成本問題的政策措施,在缺乏創新科技產業發展基礎的形勢下,香港最終必定會在這個競爭戰中敗陣下來,這是歷史上經濟發達城邦冒起與衰落的必然結局。

四年過去了,雖然特區政府不斷提出著意發展多項產業,例如「創意產業」、「四大支柱行業 - 金融服務、旅遊、貿易及物流、專業服務及其他工商業支援服務」等等。然而,香港的核心經濟條件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高昂生產成本問題」仍然是困擾著香港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

根據泛珠三角省會城市市長論壇組委會於2005年7月公佈的《2004年泛珠三角9省城市經濟指數調查》結果,2004年泛珠三角9省市(9省市即成都、長沙、福州、廣州、貴陽、海口、南昌、南寧及昆明)城鎮在崗職工年名義平均工資由13,566元到29,422元(港幣,下同)。2005年,全國年名義平均工資為15,557元,而同期香港年名義平均工資–以一般清潔工(General cleaner)為例,則為59,676元,香港的一般工種的年名義平均工資比香港周邊地區即泛珠三角9省市的年名義平均工資,除個別地區如廣州外,還是高出3.2至4.3倍不等。就全國範圍而言,香港的一般工種工資比全國在崗職工年名義平均工資高3.8倍(見附表一)。

此外,根據高力國際(Colliers International)2006年4月《研究季報》 (Quarterly Research Report, April 2006)的數據顯示,截止2006年2月,北京、上海、成都、廣州、及深圳的甲級寫字樓呎租分別為22.4元、22.9元、10.3元、11.4元、及10.8元,而同期香港的甲級寫字樓平方呎租金則為43元,香港的甲級寫字樓租金是香港鄰近地區以至內地發展先進的大城市同級寫字樓租金的1.8至4倍不等(見附表二)。

面對著香港周邊地區特別是珠三角及長三角地區經濟各項同類產業發展的影響,香港經濟的發展策略不外乎兩個方向。一就是發展具有成本或價格優勢的產業,不然就是發展技術創新的產業項目。

錯失產業升級機會

一般而言,技術創新產業的發展是一個地區經濟長期以來大量「研發成本」 (R&D cost) 的投入所達致的產業升級的結果。在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的製造業開始向中國華南地區轉移時,當時的政府卻沒有制訂相關的政策以鼓勵本港企業發展技術創新的產業,從而錯失了為香港推動產業升級的機會。

綜觀台灣及南韓產業升級的發展經驗,技術創新產業的發展都是通過政府的政策手段協助業界才能夠得以順利實現的。現在,香港不但只要面對周邊地區經濟的同類產業競爭,同時也面對不同周邊地區經濟不同的產業競爭。

由於香港特區政府不可能亦沒有能力左右香港周邊地區經濟在各個產業領域的競相發展,如果香港未能因應這種複雜的跨地區和跨產業的競爭形勢,抓著問題的核心來制訂相關的發展策略,香港的經濟作為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域的其中一部份,並且在區域內的地理位置而言相對最少,將不可避免地隨著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以及時間轉移的過程中而逐漸萎縮,這就是本文討論之初所提及到的「邊緣化」的問題。

香港經濟發展策略的核心就是要將香港經濟的競爭條件「無異」 (Indifferentiation)於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的競爭條件。不論是發展勞力密集、中至高技術密集的第二產業即製造業,以至於第三產業的物流、運輸、資訊及金融服務行業,香港周邊地區經濟之所以相對於香港而言擁有競爭優勢,都是基於較低的總體生產成本,而這些周邊地區經濟之所以具有較低總體生產成本的競爭優勢,則主要是由於具有相對較低的地租和工資的水平。

從壓抑地租著手

因此,香港特區政府在宏觀經濟環境方面運用政策手段,降低香港的地租和工資的水平,從而協助特區內各行各業減低總體生產成本,是提昇香港總體競爭優勢的「政策核心」。香港的工資水平主要是由勞動力供求所決定;然而,由於香港特區政府是特區土地的主要供應者,所以本港的地租水平是由特區政府所決定。

鑒於壓抑地租的政策不利於物業擁有者及地產業界,特區政府是否能夠執行壓抑地租的政策,則決定於特區政府是否有抵禦利益團體干預的政治智慧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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