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經濟發展困局的核心問題

(本文在2002年8月23-24日刊於《香港信報》)

一九六零年十月,諾貝爾經濟學獎得獎人朗勞·高斯教授(Ronald H. Coase)在《法律與經濟學學報》(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發表了他的創見之作 -《社會成本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文章中心論點在於說明,由於界定產權的成本高昂,某些經濟交易的成本可能會轉嫁給沒有關係的第三者負擔,從而導出所謂「社會成本問題」。筆者相對於高斯教授而言是「後學」;因此,當然不能,亦沒這個意圖,從一個比高斯教授更新的角度去探討這個課題。

然而,筆者從高斯教授的文章中,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困難的「核心問題」,卻得到了一些啟示。香港現時所面對的經濟困局,不是純粹是「經濟結構轉型」(Economic restructuring) 或「產業結構轉型」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的問題。歸根究底,香港的經濟發展困難的「核心問題」是一個「生產成本問題」 (The Problem of Production Cost)。 能夠清楚界定香港所面對的經濟困局的「核心問題」之後,我們才可以較深入地探討造成香港的生產成本問題的原因,以及推而廣之,嘗試尋求由於「生產成本問題」所造成的香港經濟困難的解決策略。

問題的背景
九七年底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香港的「經濟隱疾」才逐漸顯現。隨著泰國金融危機引發,香港的股票市場自九七年的歷史新高大幅下跌;物業市場相繼崩潰;本港的各行各業的公司企業不斷大幅度裁員;失業率上升至歷來新高。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至二零零二年第二季的失業統計數字已達7.7個百分點。市民大眾對就業預期持負面的態度,對經濟前景缺乏信心,消費意欲低迷,情況令人憂慮。就此現象,本港的經濟學界的前輩們有不同的分析和建議。其中一方面的意見是,現時香港所面對的經濟困難,源始於香港在主權回歸中國前的政策失誤,包括:(1) 沒有因應本港及其週邊地區的經濟發展,制訂長遠的產業結構發展和鼓勵技術創新的策略;以及 (2) 缺乏長遠而有系統的「人力資本投資」(Human capital investment)政策。

另一方面的分析意見則認為香港正處於一個「經濟結構轉型」的時期;即本港的產業結構,正處於中國經濟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的影響下,作出相應的產業結構轉變;一般的意見是主張香港應從高科技產業的方向發展。除了前述兩方面的觀點外,也有一些理論界的前輩們提出了一個本港經濟前途的根本問題;即香港的經濟地位,在中長期而言,是否會被已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的中國的某些經濟起飛的城市,如深圳及上海等「地區經濟」(Regional economies) 所取代。換言之,香港在中國的「世貿」紀元中,是否仍然扮演著一個中國經濟騰飛的「互補」(Complement)角色;抑或最終為內地某些經濟發達的城市所「取代」(Substitute),已經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科題。珠玉在前, 本文旨在對本港經濟發展困難的根本問題嘗試作出一點探討,期望有助於「理順」一些從理論到實踐的發展策略和政策措施的「思考方向」。

觀點與角度

不論各方面對本港經濟現況及前景的分析和建議都有不同的觀點,一向以來,探討香港現時所面對的經濟困難,都是集中在「經濟結構轉型」或「產業結構轉型」的「思路」。新任財政司長梁錦松先生在他上任以來的第一份財政預算案–《2002-03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指出,香港要在未來的數年中,會因應本港的「經濟結構轉型」的形勢,大力發展四個主要產業部門;即:(一)改善和加強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二)發展香港高增值的物流業務;(三)發展有香港特色的旅遊業;以及(四)發展香港的工商業支援服務。然而,針對發展上述「四大產業部門」,是否就可以根本解決香港現時所面對的經濟困難的問題?

事實上,香港現時的經濟形勢,是與香港周邊地區經濟(Peripheral economies)的發展有間接或直接的關係。所謂「周邊地區經濟」,除了亞洲其餘「三小龍」如南韓、台灣、新加坡、以及一些東盟國家如馬來西亞、越南、和泰國外,主要還是指中國大陸華南及華東沿岸經濟發展起飛的城市和經濟特區,例如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和遠在黃埔江口的上海,以及主要是廣東省一些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起飛的鄉鎮城市如順德、東莞和番禺等地區。這些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對香港來說,在短期而言,是扮演了「互補」的角色。但是,在長期而言,如果香港的經濟沒有適當的發展策略調整,最終會對本港相關產業構成「替代」的效應,從而直接影響香港的生存空間。這些香港的周邊地區經濟,最終會成為香港經濟生存的威脅,主要原因在於它們的「市場競爭力」;而「市場競爭力」的主要內容,除了產品或服務的素質外,便是一個「生產成本的問題」。產品或服務「生產成本」的主要構成部分是「地租」(Rent of land) 和「工資」(Wage of labour) 的水平。

地租和工資是問題的核心

從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到新古典經濟學大師阿弗里德·馬歇爾(Alfred Marshall)開始,對地租和工資是產品及服務的總體生產成本的主要構成部份,就已經有非常詳細而精闢的論述(詳見Ricardo, D., 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1: 49-109; Marshall, A.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8th Edition, London:Macmillan Press, 1920: 115-169, 454-481, and 523-548 )。然而,當經濟學家們對本港經濟發展的環境作出「產業轉型」的分析和建議時,香港的企業家和商人對本港的營商環境及經濟情況,早在八十年代中期,特別是中國開始進行經濟改革並設立「經濟特區」後,就有著「第一手的感覺」。當香港的經濟困難逐漸浮現的時候,香港的企業家們就已經提出了香港的生產成本相對於周邊地區過高的問題。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中國的改革開放促使華南地區勞力密集工業的發展,除了吸引香港以外地區的「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外,主要還是本港的企業家將他們在香港的生產線轉移到內地經濟開放的城鄉地區。當時, 香港人還只認為這是中港兩地經濟發展的「互補現象」(Complementary phenomenon)。當香港的經濟困難隨著亞洲金融危機爆發而徹底地暴露出來的時候,「過高的生產成本問題」是本港經濟困局的「核心問題」,而不是單純的「產業轉型」所帶來的問題,仍然未能真正地引起香港人注意;起碼在政策制訂者的施政中,未有具體的政策措施針對解決過高生產成本的問題,反而只著眼從「產業結構」的層面制訂和執行有關的經濟政策手段。

香港所面對的生產成本相對過高的問題,主要來自「地租」和「工資」水平。香港自八十年代開始土地價格不斷飆升,是構成本港生產成本高昂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港土地價格的飆升一方面為政府庫房爭取得龐大的進帳,以至高速度地積纍龐大的土地及外匯基金儲備,而另一方面則導致本港的住宅和非住宅用途樓宇包括商業用途和工業用途的物業價格和租金上揚,直接提高了本港各行各業的總體生產成本。總的來說,從八十年代初至九七年香港的主權回歸中國,本港的土地價格都是在高速上升,地租或土地價格的上升是構成本港生產成本上升的兩個主要因素之一。本港的生產成本高昂的另外一個主要因素是「工資問題」。

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他的巨著《就業, 利息, 和貨幣通論》中詳細論述了「工資剛性」(Wage rigidity)的問題(詳見Keynes, J. M,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London: Macmillan Press, 1973: 257-291)。「工資剛性」的中心內容,是指受僱者(Employee)傾向於對「名義工資」(Money wage)下調採取抗拒的態度;他們一就是接受短期失業從而爭取時間在勞工市場中找尋其他理想工資水平的工作,不然就是從一個地區轉往另一個地區找尋就業機會,目的就是要維持「實質收入」(Real income) 不變。

本港的高昂工資不但是構成本港生產成本高昂的另外一個主要原因;同時,工資高漲問題亦是與本港高昂的土地價格構成不可分割的關係。面對高昂的土地價格,包括樓宇租金和物業買賣價格,以及由於高昂地租所帶來的各行各業的產品和服務的高昂生活水平,致使本港的市民作為受雇者及消費者,為了要維持「實質收入」即「實質購買力」不受影響,對「名義工資」下調採取抗拒的態度。這種「工資剛性」的現象,妨礙了本港必須降低工資從而在某種程度上協助降低總體生產成本的步伐,間接拖慢了本港經濟復甦的進度。

降低生產成本的政策手段

高昂的生產成本,是造成香港現時面對的經濟困難的核心問題。只要香港仍然存在著高昂的生產成本,即高昂的土地價格及高昂的工資的條件沒有改變,香港的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外來投資轉移往香港的鄰近地區的情況將會持續下去。顯而易見,降低本港的生產成本,即降低本港的高昂土地價格及高昂工資,從而在根本問題上解決香港所面對的經濟困局,是在理論上和政策上都合乎邏輯而又具有現實意義的措施。

調整本港高昂的生產成本,關鍵在於消除香港與鄰近地區生產要素成本的差異。政府在政策上促使不同地區「生產要素流動」(Mobility of factor inputs),包括以政策手段鼓勵不同地區之間生產要素的流動、移除妨礙生產要素流動的種種政策障礙、以及在基礎建設上包括交通運輸設施從而提供生產要素流動的硬件配套,可以使不同地區之間的「生產要素價格差異趨同」(Equalization of price differences of factor inputs)。「生產要素價格差異趨同」的中心論點是,如果沒有任何型式的障礙,高生產要素價格的地區的生產要素價格,會由於低生產要素價格地區的同類生產要素的流入而下調,最終促使兩地同類生產要素的價格差異趨向於一致的水平。

發展策略的啟示
由於高昂的地租及工資所造成高昂的生產成本,是本港經濟發展困局的核心問題,不論香港是否發展高科技產業項目、發展國際金融中心服務、發展高增值的物流業務、發展有香港特色的旅遊業、抑或發展工商業支援服務;相對於週邊地區經濟而言,一旦本港的生產成本仍然維持在高昂的水平、一旦造成本港高昂的生產成本的因素即「地租」及「工資」下調的問題未能獲得解決、一旦造成本港的高昂的生產成本的政策措施,即解除不同地區不同價格的生產要素流動的人為障礙的政策不能實施,本港的相關產業必定最終為這些周邊地區經濟所替代。

從上述論點出發,我們可以導出一連串關於本港經濟發展策略的政策措施的思考。在特區政府為了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來港問題,尋求「人大釋法」後,特首董建華曾透露香港需要有一個「人口政策」。就此,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問題:「究竟香港現時的經濟情況和條件及往後的產業發展方向,是否可以指示出我們需要怎樣的人口質素」?「我們是否需要入口高知識水平的移民,而不是接受那些可以造成本港的房屋、醫療衛生、及教育等公共開支負擔急劇加重的移民」?隨之而來的相關政策措施的思考,將會是:「特區政府是否需要制訂和執行一個降低「地租」的「土地和房屋政策」,而不是人為地為本港的住宅和非住宅物業市場托市?此外,特區政府是否需要制訂和執行一系列的「稅務政策」,從而協助降低本港的總體生產成本以及吸引外國直接投資者對香港的投資意欲。所有這些政策措施的制訂和執行將會同時能回答下列的一個問題:「透過實施這些政策手段從而實現某項產業策略,相對於香港周邊地區經濟相同的產品或服務而言,並在相同質量的前提下,香港是否能以較低的成本提供該類產品或服務從而獲得較強的市場競爭優勢」?

總的來說,我們是否只是專注於發展某些產業或行業,而不是針對在政策手段上協助本港經濟降低總體生產成本,從而最終提升本港相對於周邊地區經濟的市場競爭能力?只專注於發展某些產業或行業,而忽略了在政策手段上處理香港存在著一個「高昂生產成本」的「根本問題」,不論香港發展哪一個產業或行業,在長期而言,對於她的經濟發展前途,都可能是一個「致命的錯誤」。

小結

本文的討論只望有助於理順一些探討香港經濟發展策略及政策措施的思考方向。歸根究底,香港的經濟發展困局的「核心問題」是一個「生產成本問題」,而不是純粹的「經濟轉型問題」。

高昂的總體生產成本逼使香港的企業家在八十年代初,將他們在港的勞力密集生產線轉移往改革開放的中國大陸的華南地區。隨著中國華南地區工業從勞力密集的產業結構轉變往低中級資本及技術密集生產,香港在缺乏高資本及高技術密集產業發展的基礎的形勢下,不得不從勞力密集的產業結構直接過渡到第三產業即服務業如金融財務的產業結構方向去。如果沒有認識到本港經濟的「核心問題」在於「高昂的生產成本」,而不是純粹的「經濟轉型的問題」,解決本港的經濟困局的政策措施將仍然會「鎖定」(Lock-in)在「產業發展」的「陷阱」。不論香港發展那一項產業,只要高昂的生產成本問題沒有獲得根本的解決,香港仍然會受到香港周邊地區經濟在同類產業相對較低的生產成本的競爭所威脅,在長期而言最終將會被這些周邊地區經濟所替代。解決香港生產成本高昂的問題,關鍵在於解決造成本港生產成本高昂的因素,而造成本港生產成本高昂的因素,主要是高昂的「地租」和「工資」。降低香港高昂的地租和工資的政策手段,在於開放上述兩項生產要素即土地和勞動力在香港和香港周邊地區經濟之間自由流動的渠道;勞動力的流動主要靠政策手段實現,而「土地的流動」從而使地租下調則主要靠相關的政策手段和基礎建設的配套如高效率的運輸設施才能得以達到。

假若香港生產成本高昂的問題未能在中短期獲得解決,即實現土地和勞動力這兩種生產要素跨地區流動的政策措施未能及時制訂和實施,無論香港發展那一項產業,最終將不可避免地被這些香港的周邊地區經濟所替代;這個「過程」正好是歷史上經濟發達城邦「冒起與衰落」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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